为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和监督机制,提高博士学位授予质量,自2023年7月1日起,《博士学位审批材料》中《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表5)和《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汇总及书面回复》(表6)启用新版表格。现将有关事项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评议项目由原表中四项细化为六项,新增评议项目“总分”和“是否推荐校级优博”。更新后的评阅书详见附件1(学术型)和附件2(专业型)。
2、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增加附件材料《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由博士学位申请者填写,须随博士学位论文一并送达评阅专家。通过教育部学位中心盲审平台送评时,《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命名格式为10006_学号_ZPB.pdf。具体表格详见附件3。
3、《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汇总及书面回复》中对评阅意见汇总部分根据《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的变化作出相应调整,同时新增导师评议项目“是否同意推荐参评校优博”。更新后的表格详见附件4。
4、2023年7月1日以后评阅(以研究生信息系统中评阅资格审查通过的时间为准)的博士生,均应使用上述新版表格。
5、目前已进入评阅流程中的博士生,可以继续使用旧版评阅书送评,使用旧版评阅意见汇总表汇总。2023年7月研究生信息系统将按照新版评阅书内容更新,更新后评议项目将与旧版评阅书存在出入。请答辩秘书老师按旧版评阅书内容在系统中录入已有信息并点击“暂存”,由学位办协助提交评阅结果。具体操作请联系任老师(联系电话:82314280)。
6、研究生院网站与研究生信息系统中各评阅相关表格下载处均已更新为最新版表格。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