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3月10日(周五)为各学院将学位审核相关材料及规定的学位论文交校学位办公室的截止时间。各学院有关人员应仔细核对本次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的信息、电子照片(要求见附件1),必须确保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准确、无遗漏。
2.2017年3月20日-23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召开会议审核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