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博士创新基金申请人:
2011年博士创新基金的申报材料经研究生院初审,发现部分同学的研究成果填写不实或不符合要求,为保证评审过程的公正、公平与评审结果的真实、有效,请申报本年度博士创新基金的同学按如下要求核实研究成果,提交相关材料:
1、 博士创新基金申请人务必于4月24日前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核实网上各项填报信息。
2、 申请人须认真阅读附录“关于博士创新基金申请者提交学术成果的相关说明”,并严格按照各项具体要求填报学术成果。
3、 申请人务必于4月25日前将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申请博士创新基金成果表”打印一份,经导师与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处(东办公楼109室)。
4、 申报成果的证明材料如需补充请一同提交。
请各申请人务必以积极、认真、诚信的态度参加基金的评审,珍视本人与导师的学术声誉。如发现有不端行为者,将取消其评审资格,今后将不得参加研究生各类项目的评审,并通报学院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