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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第二批)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2   作者:研究生教务 访问量:

各学院:

为保证2011-2012学年度(第二批)学位审核与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2012年5月26日至2012年6月5日期间 对本次申请学位的学历硕士人员,其学位论文答辩应在此期间完成。

2. 2012年6月5日 为参加本次学位审核的博士生到校学位办公室办理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手续的截止时间。

3. 2012年6月5日前 各学院组织有关人员仔细核对本次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的信息,必须确保信息准确、无遗漏。

4. 2012年6月6日至2012年6月8日期间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务必召开会议,完成学位审核工作。

5. 2012年6月8日(周五) 为各学院将学位审核相关材料及规定的学位论文交校学位办公室的截止时间,如不能按期提交材料,留待下次学位会审核(见下面第四部分)。

6. 2012年6月18―20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召开会议审核学位。

7. 2012年6月8日至2012年6月26日期间 校学位办公室不办理参加下次学位审核的博士生、同等学力硕士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相关事宜。

二、硕士学位论文抽查评阅

本次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执行《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硕士学位论文抽查暂行规定》和《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第二批)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工作的通知》。

三、认真审查和准备的相关材料

1.请各学院参照《学位细则》第四十一条,仔细检查申请学位论文评阅的学生是否有作弊及其它影响申请学位的情况。

2.请各学院仔细检查申请学位论文评阅的学生是否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各项环节,以及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

3.对如下情况应在2012年4月2日之前办理相应手续:

(1)申请重新答辩、重新审核学位、暂缓审核学位人员应填写相关的表格并得到分委员会的批准;

(2)提前答辩、延期答辩及其它特殊情况,应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填写相关的表格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请将以上批准表格附在“学位审批材料”的封面和第一页之间,否则不予审核。

4.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按《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执行。

研究生申请答辩时须提交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含刊物或会议论文集的封面、目录、论文在刊物或会议论文集中的首页);对刊物录用阶段的学术论文可以用录用通知原件等及该学术论文样本的首页代替。上述材料要求附在《学位审批材料》之后。

5.对于不符合要求而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者,本次答辩无效,待符合相关要求后重新进行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

四、分委员会工作

1.分委员会会议审核学位的内容:

(1)对申请博士学位人员进行逐个审核并对是否建议授予博士学位投票表决。

(2)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行逐个审核并对是否授予硕士学位投票表决。

(3)各学院分委员会对本次的申请硕士学位者按3%的比例投票表决,评选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4)讨论出本次申请学位者中比较优秀的博士学位论文(每个学科专业至少排出前1-2名),并督促、鼓励他们进一步总结学位论文成果,在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之内发表(并刊出)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申报专利和科技奖励等,以争取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5)对于本次学位审核中的博士、硕士的特殊情况要进行讨论,并作出明确的决定。同时对于各类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和结果一定要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上做详细“书面说明”。此类情况必须在《分委员会记录》的“讨论要点”、“决议”上列出,书面说明可以直接写在《分委员会记录》上,内容较多时可单独附情况说明。

2.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学位时,分委员会应对如下情况进行汇报:

(1)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总体情况及每位申请者的情况;

(2)汇报分委员会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总体情况及特殊情况;如有复审人员,请提交复审硕士学位人员的情况并向校学位会汇报;

(3)介绍本次申请学位者中比较优秀的博士学位论文。

注:对于博士、硕士各类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和结果要求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上做“口头汇报”。

五、上报材料要求

1. 请各学院按校学位办指定的格式逐项准确填写“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记录及附表”,要求用A4纸打印,由主席或副主席签名, 并加盖学院公章。

2.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表决通过的新增硕士生导师《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定表》1份。

3.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在《系统》中录入分委员会的表决结果,提交如下分委员会后的学位审核表格:

(1)所有博士的“基本情况表”和“表决票”、所有硕士的“表决票”;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人员的“表决票”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以上“基本情况表”和“表决票”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出,由主席或副主席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4. 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学位审批材料》(含附件)1份。

5. 授予硕士学位人员中:申请重新答辩、重新审核学位、暂缓审核学位、提前答辩、延期答辩、以及本次学位论文抽查评阅人员的《学位审批材料》(含附件)1份。

6.对分委员会提交校学位会复审的硕士学位人员要提交相应的名单(按“重点审查人员表决票”提交)、《学位审批材料》(含附件)1份。

7. 每位学位申请者需提交学位论文:具体格式和份数按《200812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学位论文的归档》(2008年12月修订)执行。

同时为保证学位论文的装订质量,统一装订形式,要求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的印刷和装订必须到指定的印刷部完成,在指定的印刷部研究生院免费提供了标准的彩色空白学位论文封皮。按规定“送评阅和最终定稿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应使用本校标准的封皮制作封面。学位论文复印费、封面印刷和装订费应由研究生自理。”

六、附件:

1.关于研究生毕业和申请学位时提交相片电子版的通知201109

2. 关于申请学位的“电子文献形式”的学术论文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的要求201006

3. 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制作及复印装订地点的补充说明201109

4.暂缓审核学位人员申请学位表、重新审核学位申请表、申请重新答辩申请表、关于学位审核中特殊情况的名词解释及工作程序在(http://graduate.buaa.edu.cn

“学位学科管理 ” “相关表格及说明下载”)中下载电子版。

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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