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本科生学生科技活动创新鼓励奖与励志鼓励奖评定办法
一. 创新鼓励奖评定办法:
为鼓励同学们全面锻炼提高科技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学院特别设立“创新鼓励奖”,对在每年的各类科技竞赛中会涌现出一批创意较好,实用性较强,艺术性较强,但未达到竞赛所要求的技术层次的作品予以鼓励。
创新鼓励奖的奖励对象为在各类科技竞赛中未获得学院资助的三等奖获奖作品与未获奖作品。为了鼓励同学们的创新意识和思维,对于此类作品,学院对项目组提交的材料组织统一审核,对通过审核的项目给予上限为500元/项的额度的鼓励。
申报流程:
1. 学生按要求填写《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学生竞赛资助申请表》
2.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审定排序,确定受奖励项目;
3. 各项目组提交制作过程中真实开销所产生的发票予以报销奖励;若发票面额不足500元,按照实际发票实际面额奖励;若发票面额超出500元,则按照500元/项进行奖励。
二. 励志鼓励奖评定办法:
为鼓励经历困难学生积极参加学生科技竞赛,锻炼提高科技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学院特别设计“励志鼓励奖”予以鼓励有经济困难但在科技竞赛方面有兴趣爱好并付诸实践的同学。
励志鼓励奖的奖励对象为积极参与科技竞赛项目制作的家庭贫困学生。申请学生须有学校认定的贫困生证明且未获得学院其它科技类资助。 学院对项目组提交的材料组织统一审核,对通过审核的项目,给予上限为500元/项的额度的鼓励。
申报流程:
1. 学生按要求填写《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学生竞赛资助申请表》
2.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审定排序,确定受奖励项目;
3. 各项目组提交制作过程中真实开销所产生的发票予以报销奖励;若发票面额不足500元,按照实际发票实际面额奖励;若发票面额超出500元,则按照500元/项进行奖励。
说明:
1. 《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学生竞赛资助申请表》提交时间、地点:
2012年6月8日(周五)中午12:30-14:00
学院路校区:新主楼F827
沙河校区:《申请表》提交至李胜曦(15011164913)处
2. 原则上受到任何学校、学院的奖励的项目不再在励志鼓励奖、创新鼓励奖中重复奖励,学院科技竞赛评审小组对奖项评定拥有最终解释权。
3. 对该评定办法有任何疑问,请咨询
王岩 1580166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