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本科生校级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审通知,学院统一使用上一学年必修课程正考的算数平均分作为校级学习优秀奖学金使用成绩类别。根据学校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评审学年出现不及格课程(不含选修课;因不及格而补考及格的算作不及格) 的学生不能申请奖学金。现将我院2023 年本科生校级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于附件。
公示期:2023年11月8日-11月1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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