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2年度
校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优秀教学成果奖奖励条例》,我校决定启动2012年度优秀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按照《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优秀教学成果奖奖励条例》进行。
二、本次申报的教学成果,按本科和研究生两部分分别申报评审。反映本科的教学成果,报校教务处;反映研究生方面的教学成果,报研究生院培养处。
三、本次申报,在数量、等级上不设限额,各学院根据申报成果的实际水平遴选并参加评审。
四、申报、评审与奖励工作安排如下:
校教学成果奖申报动员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申报截止日期: 2012年 3月30日
评审日期: 2012年4月10日-4月30日
评审结果公示日期: 2012年5月中下旬
评审结果公布日期: 2012年6月
五、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应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并组织专家对申报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项目进行审议。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向校评审委员会推荐。
七、准备材料:
1.《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教学成果奖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附电子版申请表。
2.反映该成果的总结或者论文(一式三份)
3.其它附件及有关材料(一份)
4. 申报特等奖和一等奖的项目,需有两位具有正高级职称以上的同行专家推荐,并提交专家推荐意见 (一份)
填写好的申请表电子版,请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直接发到教务处或研究生院。
附件:1、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优秀教学成果奖奖励条例
2、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