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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同行听课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8-11-23   作者:本科教务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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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听课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健全多维度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进一步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师教学能力,经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党政联席会讨论后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内涵与意义

 

第二条 同行听课是指组织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师互相随堂听课,分享知识与经验,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同行听课是教学研究的具体形式,是同行之间教学经验的交流,是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汇诊,是教学内容的精雕细琢,是教学智慧的升华。

 

第三条 开展同行听课,有助于形成互相帮助互相学习的良好氛围,增进教师之间的交流;有利于丰富教师的教学方法,拓展教师的教学思路,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教学水平。  

 

第三章  实施办法

 

第四条听课人员

 

承担学校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每人每学期听相同或相近 专业的本科课程不少于 1 次,每次听课时长不少于 1 学时。允许跨 学院(单位)、跨专业听课。 对于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听课任务依据 “本科教学督导组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条听课范围      

 

每学期学校开设的所有本科课程,建议以基础课程、核心专业 课程和核心通识课程等为听课重点。全校本科课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教师下载板块查询下载。

 

第六条听课要求

 

听课人员根据工作情况和课表自主安排听课,也可有针对性地跟踪听课。听课人员须在上课前进入教室,并向授课教师示意说明。 遵守课堂纪律,勿中途离开或接打手机。

 

听课人员应认真填写《同行听课记录表》(听课记录表分理论、 实验/实践两种)。听课后可向任课教师或开课单位反馈意见与建议。每次听课后一周内,将同行听课记录表交至本单位本科教学秘书处,最终由学院统一汇总情况提交教务处。

 

第四章  组织保障

 

第七条 每学期完成的同行听课任务,学院将作为年终教学考核依据。

 

第五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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