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凡舟”教育基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依据《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 “凡舟”教育基金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相关规定,现启动本年度的“凡舟”教育基金申报评审工作,包括2017年度“凡舟”奖教金(三类)申报、2017年度“凡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资助项目申报、2016年度“凡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资助项目中期检查、2015年度“凡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资助项目二次中期检查、2015年度“凡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等。
一、关于2017年度“凡舟”奖教金申报
(一)奖励范围和名额:
“凡舟”奖教金(含三类)的奖励范围和条件、申报资格、奖励等级以及申报和评审手续,均按《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 “凡舟”教育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据此,各学院(包括体育部、工程训练中心、教务处等)各类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个人或集体),其中课程教学类推荐名额,教职工人数在100-150人的学院不超过3人,超过150人的学院不超过4人。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应详细阅读文件,依据条件如实填写申报表。将纸质材料《凡舟奖教金申报汇总表》1份(须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凡舟”奖教金申请书》2份和相关的佐证材料1份报送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F807),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0月12日,除佐征材料外需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zhuhe@buaa.edu.cn。
2017年10月交由评审委员会评审,之后将公布评审结果。
二、关于“凡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资助项目
(一)2017年度“凡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资助项目申报
由各学院(包括体育部、工程训练中心)组织申报工作。申报人应仔细阅读管理办法(附件1),依据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为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请仔细阅读《课程教学团队建设资助立项申请说明》(附件2)。各学院及有关单位需提交纸质材料《凡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须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凡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资助项目申请书》2份及相关的佐证材料1份。
(二)2015年、2016年度“凡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中期检查
有关教学团队(详见附件3、附件4)应对照原《“凡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立项申请书》,认真总结自立项以来课程教学团队的建设、对本课程实施的教学研究、教师教学水平提升及课程教学质量提高等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效,不足之处及下一年度拟采取的措施,提交纸质材料《“凡舟”教育基金教学团队建设中期报告》2份及相应的佐证材料1份,如会议记录,相互观摩、互帮互学的记录、申请书中涉及的校、内外交流的实施情况,学生学习状况等。
(三)2015年度“凡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资助项目结题验收
有关教学团队(详见附件4)应对照原《“凡舟”课程教学团队建设立项申请书》及中期检查的评审意见,认真总结自立项以来课程教学团队的建设、对本课程实施的教学研究、教师教学水平提升及课程教学质量提高等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效,提交纸质材料《“凡舟”教育基金课程教学团队建设结题验收报告》2份及相应的佐证材料1份。
(四)纸质材料提交本科教务办公室(F807),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0月12日,除佐征材料外需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zhuhe@buaa.edu.cn。
(五)评审工作安排
评审委员会于2017年10月对新申报立项、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进行答辨评审,请相关的课程教学团队准备10分钟的PPT答辨材料,具体答辨时间另行通知。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未获通过者的后期处理遵照管理条例执行。
三、网上申报
为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凡舟教育基金所有申报项目(包括中期检查、结题验收项目)同时需网上申报,网申截止日期是10月16日。
申报流程如下:
l 教师登陆“威尼斯教师教学奖励申报评审系统”(教务处主页---应用系统---更多----或/index.html),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书作为附件上传;
l 教师所在单位管理员在该系统中,对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认提交。
“凡舟”教育基金相关工作问题,请联系:教务处邸老师,电话:82315364。
“凡舟”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