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旨在激励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全面发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每年评审一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学校学院相关规定,现将我院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和学校、学院规章制度,杜绝弄虚作假。
二、评审组织机构
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院长和书记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研究生教学副院长、研究生指导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务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未申报当年国家奖学金)等。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技能精湛,发展潜力突出。
2、年级要求
超过学制年限和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即每年9月份评审时,进入普通博士四年级、直博生五年级、硕士生二年级(2年学制)或三年级(2.5年学制)的研究生,具有最后一次参评资格,已于9月份之前毕业的研究生不具有参评资格。
3、学校直评
符合学校直评条件(不占学院名额)的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应参加学院评审程序,并进行公示。包括如下人员:
(1)国家科技成果奖励署名获奖人;
(2)品学兼优,为学校做出特殊贡献者。
4、研究生新生
特别优异的研究生新生可以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须经学院评审后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单独申报、单独评审,指标不单列(占学院名额),答辩成绩在学院评审全部过半数的研究生中混合排队。原则上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人,与学校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不可兼得。如申请人在本科或硕士阶段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需提交最近一次获得国家奖学金以来的支撑材料,同一申报原因和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一旦发现,取消本次和后续评选资格。
5、定向委培博士生
定向委培博士生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应与同学科其他研究生条件相当、标准一致,且须经学院评审后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单独申报、单独评审,指标不单列(占学院名额)。答辩成绩在学院评审全部过半数的研究生中混合排队。申报成果和支撑材料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如出现其他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情况,取消本次和后续评选资格。
6、第二次(及以上)申请者
第二次(及以上)申请者,须经学院评审后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单独申报、单独评审,指标不单列(占学院名额),答辩成绩在学院评审全部过半数的研究生中混合排队。同一申报原因和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即相同成果不能出现在不同年度的申请材料中)。以下情况均属于同一申报原因和支撑材料重复使用:
(1)同一篇(名)论文,上一次获奖时为录用、修改或网络可查询状态,此次申报时为修改、网络可查询或刊出状态;
(2)同一项专利,上一次获奖时为申报、受理状态,此次申报时为受理、授权状态;
(3)提交申请表和成果材料时,列出最近一次获得国家奖学金(含)以前的成果材料,虽注明或区分“已使用、未使用”,仍视为重复使用;
(4)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同一申报原因和支撑材料重复使用情况。
一经查出,取消本次及以后的参评资格。
7、以下研究生不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
(1)休学期间的研究生;
(2)未按规定时间注册的研究生;
(3)曾有作弊、学术道德问题,或在其他评优评奖中弄虚作假的研究生;
(4)因违反校规校纪受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研究生;
(5)有课程不及格情况的研究生。
四、提交材料说明
1、所需材料
申报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由推荐人签字后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不少于1500字的优秀事迹说明(附件2);
(3)国家奖学金申请具体信息表(附件3);
(4)支撑材料(发表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的复印件,论文、专利的顺序应和附件3中列明的顺序一致,并用荧光笔标出标题、作者等关键项目)。
其中,附件1、2、3及支撑材料需纸质版;附件1、2、3需电子版,均需按照“附件X:学号-姓名-文件名”的格式命名,同时请将附件1、2、3压缩为ZIP或RAR格式文件,压缩文件按照“学号-姓名”的格式命名。
成绩单不用开具,评选通过后会统一为大家打印成绩单。
2、其他要求
(1)所有材料内容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2)请申报人自觉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审核发现信息不实者取消研究生阶段国奖评选资格,并根据情节上报学院做出进一步处理;
(3)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4)如未按照规定项目及格式准备材料的,经提醒仍未按照要求修改或补充的,将不能通过初审。
五、评审时间进度安排
1、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于9月6日启动;
2、提交材料时间
(1)纸质材料:附件1、2、3、支撑材料请于9月9日下午2:00~3:30提交F822办公室;上述项目应使用A4纸打印,并按照上述顺序整理完毕,不必装订,提交时统一装订。
(2)电子版材料:附件1、2、3请于9月9日12:00前发送到邮箱buaa02ygb@buaa.edu.cn。邮件标题按照:“国奖-博士(或硕士)-学号-姓名-电话”的格式填写。办公室收到邮件后会在当晚24:00前回复确认函或材料补充、格式修改函,如无收到回复请次日上班时间联系辅导员。
3、学院评审委员会在组织公开答辩前将参评研究生情况进行公示和初审。
4、9月10日,学院评审委员会发布通过初审参加答辩同学名单。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将提前通知到每位参评者。请参评者提前准备2分钟答辩(可自愿决定是否用PPT,如需使用PPT,请答辩前一晚22:00前发送到邮箱buaa02ygb@buaa.edu.cn。邮件标题按照:“PPT-国奖-博士(或硕士)-学号-姓名-电话”的格式填写,PPT按照“PPT-国奖-博士(或硕士)-学号-姓名”的格式命名),评委提问2分钟。
5、学院评审委员会将对初评结果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终评。
六、联系人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本年级辅导员或咨询李雁雯,电话:18810653891,01082315547。
附件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doc
附件二:优秀事迹说明.docx
附件三:国家奖学金申请具体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