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同学反映学校就业处网页《毕业生就业接收函》不好找,特在此处粘贴附件,以便需要的同学自行下载。
说明:由于办理落户手续等原因,部分同学虽已签订单位,但《三方协议〉在学校就业双选截至日期前无法返回,属于此类情况的,本人需填写《毕业生就业接收函》于2009年就业双选日期截至前交到就业处,以办理派遣。已提交《三方协议》的无需再重复提交。不清楚的可查询2009年研究生就业政策,或致电82317235咨询。